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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2018年中期票據發行承銷商和超短期融資券發行承銷商項目招標公告
發布日期:2018-08-31
江西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2018年中期票據發行承銷商和超短期融資券發行承銷商項目
變更公告
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代理機構”)受江西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人”)委托,就江西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2018年中期票據發行承銷商和超短期融資券發行承銷商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現對原公告作如下變更。
1.原招標公告發布情況
項目名稱:江西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2018年中期票據發行承銷商和超短期融資券發行承銷商項目
原公告發布時間:2018年8月20日
2. 變更內容:
(1)原公告中:三、投標人資格標準:“(1)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直屬分支機構)的金融機構,同一法人的直屬分支機構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2)投標人須具有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A類主承銷商資質(直屬分支機構的其法人須具有);(3)投標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沒有因債券承銷業務不良記錄或對債券存續期的管理、督導被證監會、交易商協會等監管機構通報批評或處罰(投標人出具承諾函);(4)投標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應具有與發行本項目相同產品業績;(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注:以上資格要求同時適用于標段一和標段二。”
現變更為:三、投標人資格標準:“(1)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直屬分支機構)的金融機構,同一法人的直屬分支機構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2)投標人須具有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A類主承銷商資質(直屬分支機構的其法人須具有);(3)投標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沒有因債券承銷業務不良記錄或對債券存續期的管理、督導被證監會、交易商協會等監管機構通報批評或處罰(投標人出具承諾函);(4)投標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應具有與發行本項目相同產品業績(直屬分支機構的其法人須具有);(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注:以上資格要求同時適用于標段一和標段二。”
(2)本項目招標文件發售時間延長至2018年9月6日17:30分止。
(3)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變更為:2018年9月14 日9:30整,投標文件遞交地點及開標地點變更為: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三樓 第四開標大廳(江西省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二路92號)。
(4)本項目的投標保證金遞交截止時間變更至2018年9月13日17:30整。
3. 其他內容不變
4. 聯系方式
招標代理機構: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二路92號
聯系人:王曉旭 聯系電話:0791-86227824
2018年8月31日